考試分發
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及 |
採計科目及加權 |
同分參酌順序 |
選系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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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中國文學系 (桃園校區) |
--- | 國文(學測) x 2.00 | 1 | 1.本系培養中等國文教師、對外華語教師、作文教學教師、文創工作者、文化公職人員、人文科學研究者、工商政經首長秘書、文史工作者、數位編輯校勘等專業人才。 2.本系設有五年一貫碩士學程,可先修碩士班課程,五年取得學士與碩士學位。 3.本系在桃園校區上課。 |
歷史(分科) x 1.50 | 2 | |||
公民與社會(分科) x 1.00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