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選才 相關規範



學系
應用中國文學系(桃園校區)
名額 1
報考
資格

具有我國國籍且曾在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或第九條規定資格者, 並符合下列申請資格之一:

1. 高中(職)國文科或國文科加深加廣選修成績優異或課程學習成果具卓越表現者。
2. 曾經在高中、高職或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高中應屆畢業生(含自學學生)期間參加文學獎、繪本、微電影拍攝、電子書製作等語文領域相關之全國藝文競賽、全國專題競賽;或者其他縣市政府等級之競賽並持有證明者得報考本學系特殊選才招生考试。
3. 具弱勢家庭或特珠境遇家庭之各項證明者。
(1) 符合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資格者。
(2) 特珠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者)
(3) 新住民子女:新住民子女係指 「子女出生時,其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户籍國民,另一方為非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户籍國民」。

指定
繳交
資料

1.特珠選才實格證明資料(以特殊才能報考者須含 800 字以內特殊才能學習經歷說明);
2.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珠表現);
3.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4.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證明文件。

考試
項目


成績
比例

審查資料(60%);面試(40%)

項目:
1. 特殊選才資格證明資料(10%)
2. 自傳(含個人成長歷程、專長特珠表現)(40%)
3. 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40%)
4. 其他特殊成就或表現證明文件(10%)

同分
參酌
順序

1. 讀書計畫
2. 自傳
3. 特殊成就或表現
考試
地點
學系
特色
1. 銘傳應中系是全國首創以「應用」為名的中文系,設立於 1994年。經由二十多年的努力,目前不僅有學士班,還有碩士班、碩專班、博士班,學制完備。本系與成大、政大、中央、中山、東華等中文系,同為港澳臺大學 4星级專案科系。
2. 本系設置中華茶道、五經、紅學、紅學走廊、戲劇走廊等情境教學空間,讓學生浸潤在古典又現代的氛圍中,潛移默化。
3. 本系畢業生不只能成為國高中國文老師,還能當作文老師、華語老師、電腦老師、書法老師、國學老師、舞蹈老師。另外,成為公務員、秘書、記者、廣告文案、主編、繪本創作家、輕小說作家、文化創客、網路作家、詩人、劇作家、編曲家、人文數位資料分析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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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507001 分機 3217

學系網址:
https://ac.m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