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第十三屆臺南文學獎」徵文公告

徵文辦法

2023第十三屆臺南文學獎徵文簡章

壹、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臺南文學特色。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執行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徵選文類及獎勵方式:
一、 徵文組別及對象:
【一般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並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一)臺語創作、劇本、古典詩: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可參加。
(二)華語創作(現代詩、散文):除基本資格外,另須具備下列至少一項資格條件。
1. 出生地臺南市者。
2. 曾經或目前就業、就學,或設籍臺南市者,並持有證明。
【青少年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1. 西元2005年8月1日以後~2011年7月30日前出生,12歲以上~未滿18歲者。
2. 出生地臺南市者,或在臺南市就業或在學學生。
【臺南出走日記】不限國籍。
二、 徵選文類及字數︰(以華語文、臺語文寫作)
【一般組】
1. 臺語散文:5千字以內。
2. 臺語短篇小說︰1萬字以內。
3. 華語現代詩:1首,50行以內。
4. 華語散文:5千字以內。
5. 劇本:不設限語文,適合舞臺演出,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60分鐘以上,以原創為限(個人作品改編不在此限),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指未以任何形式出版刊行及商業演出者),需附300字以內劇情大綱。
6. 古典詩(華語):以臺南為書寫題材,創作七言律詩三首(每首均需有題目,或三首聯章),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青少年組】
1. 新詩:1首, 20行以內。
【臺南出走日記】
1. 本屆臺南文學獎以【故事接龍】形式徵件,請依據開頭短文,接續文中情境,撰寫臺南出走的日記,紀錄與文學風景的相遇。
2. 文類不拘,1000 字以內華語正體字書寫。
3. 投稿時,請將開頭文案複製到您的稿件的最前面。(開頭短文不包含在簡章規定的1000字以內)
4. 開頭短文:
那天從高鐵沙崙站,搭乘區間車來到了臺南。出了車站,但見天色烏雲密布,心想慘了,要下雨了。故鄉的午後,總會下起短而急促的雷陣雨,我一直沒有養成出門帶傘的習慣,以致我對臺南溽暑的記憶,總是和淋雨躲雨的場面綁在一起。
我想到那年高中畢業,離開臺南之前的最後一個夏天,閒居在家等待放榜,下午一兩點,我常騎著腳踏車,漫無目的在陽光盛大的府城晃蕩,最後往往朝著安平的方向騎去……
三、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般組】
(一) 短篇小說(臺語)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二) 散文(華語、臺語)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證書乙紙。
(三) 現代詩(華語)、古典詩各取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證書乙紙。
(四) 劇本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牌乙面。
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證書乙紙。
佳作1名,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整,證書乙紙。
【青少年組】新詩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2千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整,獎狀乙紙。
【臺南出走日記】
優選10名:獎金新臺幣6千元整,獎狀乙紙。
入選數名:獎狀乙紙(依評審決審最後入選數為準)。

肆、投稿方式:
(採紙本或線上雙軌投稿方式,參賽者可自由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參賽。)
一、 紙本投稿
收件時間:112年7月16日止。
(一)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二) 收件方式:郵寄至「限時掛號郵寄至「22147汐止厚德郵局第 30 號信箱第十三屆臺南文學獎工作小組」請詳細填寫附件之報名表(含授權同意書),連同徵選作品一式4份。請於文件外封註明「2023第十三屆臺南文學獎徵件」。
(三) 作品格式:
參選作品以電腦繕打為原則,內文新細明體12級字型,並編列頁碼。作品題目一律見於第一頁最前端(置中),以A4紙張雙面列印(請於作品的左上角以訂書針裝訂,勿另加封面或特殊裝訂)。
(四) 繳交資料:
1. 參加徵選作品印紙本一式4份(簡單裝訂即可,可不加封面)。
2. 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一式1份。
3. 報名表單下載來源:臺南文學獎網頁https://culture.tainan.gov.tw/theme/content/index?Parser=1,41,210
二、 線上投稿:
(一) 收件時間:112年7月16日23:59分止
以上傳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重複上傳修訂,且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
(二) 收件方式:請至「臺南文學獎」官網之「徵獎辦法」處點選Google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mCBWbgdyvrH5rFK8A,填妥個人資料及報名表相關欄位,並上傳徵選作品電子檔。待執行單位確認投稿相關資料無誤後,將回傳「投稿成功信件」至Google表單內所填寫之Email,請自行保存該信件作為憑證。

伍、評選辦法:
一、 邀請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所有作品採匿名方式公開評審。
二、 評審分為初審和複審,評審將以紙本稿件為主。
三、 承辦執行單位負責資格及規格審查,包括應徵資格、徵文類別、作品規範、字數、抄襲及重複投稿等情況,以剔除不合規範、不具資格之作品。
四、 作品如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評審委員會得視作品水準決議調整錄取名額。

陸、參選須知:
一、 參選類別不拘,每類限參選一篇為限;獲臺南文學獎歷屆首獎者,三年內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得獎後第四年始能參加)
二、 參選作品以電腦繕打為原則,內文新細明體12級字型,行距(固定行高)16點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及標示作品名稱,以A4紙張雙面列印(請於作品左長邊以迴紋針裝訂,勿另加封面或特殊裝訂)。作品未用電腦打字者,以600字有格稿紙繕寫清楚,字跡潦草或列印格式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三、 參選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四、 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五、 報名表:
(一) 請詳實填寫報名表。
(二) 參選【一般組】華語創作(現代詩、散文),非出生地臺南市者,請另附學生證、畢業證書、工作證明、戶口名簿、租屋證明等其中一項影本1份。
六、 國外得獎者,獎金匯款手續費、匯兌費及本國規定相關稅金等請自行負擔(由獎金中扣除)。

柒、權責:
一、 得獎及入選作品之作者,應以非專屬性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在合理範圍內及公共服務用途下,重製出版,並得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利用該著作,利用方式包括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表演、編輯及製作成數位形式檔案,並得轉授權他人為上述之利用,惟須告知作者,且轉授權所衍生利益歸作者所有。得獎作品不另支付酬勞或版稅,各作者仍享有其著作財產權。
二、 主辦單位具有劇本之演出三年內一次性無償授權之權利。
三、 各類組得獎名額及有關評審相關項目,由各組評審委員及評審會議全權決定。

捌、注意事項:
一、 參選資格證明若不符前項規定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二、 參選作品,限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出版或獲獎,並不得抄襲,
三、 如有上述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並發佈新聞,侵犯著作權部分,自負法律責任。
四、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五、 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於規定期限內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及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等事宜。
六、 參與者皆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

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告於活動專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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