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中系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實習申請公告

銘傳大學應用中國文學系學生專業實習

1. 本次實習申請收件日期: 113/5/13~113/5/17 (本學期第 13 週)

2. 為配合實習合約書蓋校印跑流程,實習起訖日期請填寫: 達60小時,0學分—自113/6/13(含)以後至(自訂實習結束日期)

3. 必要繳交的文件:

  • 附件二-實習協議書
  • 附件三-家長同意書
  • 附件六-實習單位審核表
  • 實習合作契約書(實習完成後繳交)
  • 實習期間投保證明(實習前如果無法繳交,可於完成實習後補繳。投保內容 請詳參合約書第六條)

4. 下次實習申請收件日期:

  • 113/10/7~113/10/11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5週)
  • 113/12/2~113/12/6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13週)

5. 實習申請通過會議審核後,將email通知同學攜帶個人印章到系辦,並於【銘傳大學校外實習課程實習合作契約書】上(一式三份)用印。

6. 提醒同學申請實習前,與實習單位確認合約書的內容,若實習單位無法簽訂合約書或合約書遺失,實習時數將無法認列(視同實習未完成)。 實習文件下載路徑:

銘傳首頁→學術單位→應用中國文學系→相關法規→大學部→實習專區

重要提醒:應屆畢業生如果還沒有開始實習,請務必要在這次提交申請,依規定實習時數無法追溯。

7.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