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13年「眷村故事劇本」徵選活動開始囉!

一、活動宗旨:

眷村為臺灣獨有文化,為傳承眷村文化所代表的珍貴意涵,中華民國眷村資源中心致力於眷村故事及文獻文本蒐集推廣,並結合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讓眷村故事與歷史記憶永續傳承,特此辦理「眷村故事劇本徵選計畫」,期將眷村故事以創新內容呈現。

二、 徵選說明:

徵件以「舞台劇本」為創作形式以「眷村故事」為創作主題,需運用眷村文化元素,並可以在劇場空間演出為原則。
眷村故事主題可參閱: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網站。

三、 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 評審方式:

 (一)審查方式:
由本單位邀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參賽者提送舞臺劇本進行審查,由評審小組依照各作品進行討論、評分。評審時若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二)評審名次:首獎1名、優等1名、佳作2名,共計4名。由評審小組依審查項目及標準進行評分,決定名次。
(三)審查項目及標準:
1.切符主題及內容之完整性(40%)
2.舞臺劇本創新度(30%)
3.計畫可行性及合理性(20%)
4.與演出空間環境結合程度(10%)

五、 獎勵方式:

(一)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30萬元,獎狀1只,獎盃1座。
(二)優等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狀1只,獎盃1座。
(三)佳作2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狀1只,獎盃1座。
(所有得獎獎金應依中華民國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除所得稅。)

六、 徵選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並同意遵循本徵件辦法規範者皆可報名。徵選作品如係二人以上共同創作,應以團體方式報名。
(二)限1人或1團體參賽1件。

七、報名方式:

報名表及徵選相關資訊請於下方「相關檔案與其他連結」下載,一律以網路郵件寄送,不提供現場紙本索取。
可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看最新消息)。
歡迎喜愛舞台劇本創作者,踴躍報名參加!

八、活動相關資訊:

洽詢免付費專線:0800-784666 分機13
聯絡人: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