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作業要點
一、宗旨
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落實獎勵學術研究之法定任務,鼓勵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者出版專書,深入研究學術議題並作出重要貢獻。
二、獎項
- 本院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獎(以下簡稱專書獎)每年至多獎勵專書五本,得獎專書之申請人(以下簡稱得獎人)獲頒獎金新臺幣六十萬元及獎牌一面。
- 為肯定得獎人研究成果,本院將公開頒發獎牌;得獎人之個人簡歷及得獎專書書名及摘要將公布於本院網站。
三、申請人資格
專書獎之申請人須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有專任職務,從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或教學,且任職滿兩年者。
曾符合前項資格,但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亦得提出申請。
申請著作之作者如為2人以上,應至少有1位主要作者符合申請人資格。
四、申請資料
- 申請著作應為申請年度前3年內正式出版之第一版學術性專書(不含教科書、編譯著作、研討會論文集、研究成果報告,以及未經正式審查程序通過之學術專書),且不以中文為限。
- 申請人應檢附申請專書(3本)、個人履歷表,以及申請截止日前5年內之學術著作目錄。
- 申請著作之主要作者如為二人以上,應共同提出申請。惟同一著作之全部申請人獲頒之獎金總額,仍以第二點第一項所定金額為限。
五、申請方式
每年一月初公告,請申請人自行於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間於本院線上系統提出申請,專書(3本)另以紙本寄送本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
六、審查程序
- 由院長指定副院長1人擔任召集人,並聘請9位至13位委員組成評選審查委員會。
- 評選審查委員會依據相關專家之評審,經預審、初審、複審後決定得獎專書名單。
七、得獎人如涉有違反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倫理規約者,依前述規定辦理;院外得獎人準用之。
【連結與檔案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