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投縣文學家作品集第三十輯」徵選對象為本籍南投縣、或曾設籍南投縣滿6個月以上、或曾就學或就業於南投縣3年以上者,曾創作散文、新詩、古典詩詞、小說、文學評論、報導文學及兒童文學等尚未出版之文學作品。
二、每件參選作品請填寫徵選送件表乙份,併同參選作品乙式5份、作品光碟片1份(含插圖、照片)送件,信封加註「第三十輯南投縣文學家作品集」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112年7月28日)或專人親送於112年7月28日17時前送達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圖書科(540南投市中興路669號)李小姐收。
三、詳細活動訊息及活動簡章請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